精华液、药膳、臭氧机能预防新冠病毒?沪曝光一批违法广告案例
案例三
上海诺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公众号中,发布含有“防新冠病毒净化器,合金外壳+可换内芯+抗病毒,只要89?”等内容的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
上海立信彩印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nisin旗舰店出售口罩,网页中将一般的防尘口罩宣称为“具有防病菌防甲醛性能”的口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金旻矣 裘颖琼 责任编辑:麦香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