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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加强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监管 将开始相关试点

  原标题:上海加强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监管

  据《劳动报》报道,昨天,上海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上海市加强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暨部署推进现场会”。据悉,徐汇区自2018年10月份起,在14家零售药房开展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有效身份证核验、对比等相关试点。

  会议认为,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上海市禁毒条例》、《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在零售药房销售环节的有效监管,徐汇区自2018年10月起,在14家零售药房开展购药人有效身份证件核验、比对等相关试点以来,经营企业的禁毒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效率得到明显加强,传统监管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被及时发现,为全市部署推进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近年来,本市毒情形势日趋复杂,如全市吸毒人数仍持续增长、吸毒群体复杂多样、潜在或隐性的药物滥用规模扩大,易涉毒物品流失风险加剧。对此,本市将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加快推进特殊管理药品监管方式升级,健全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机制,全面提升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到2019年上半年,全市所有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零售药房监管升级覆盖率不低于75%,至年底前做到基本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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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劳动报 作者:郭娜 责任编辑:猪柳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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