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留宿"闺蜜"不料引狼入室   群租等下月纳入征信平台   交通卡"通"停车场有点难   两周三只黇鹿死于乱投喂   居住证最快有望两年落户   伪造购房凭证中介受处   新1轮成品油调价或搁浅   东方曼哈顿小区停车乱   海洋水族馆夜宿火爆   超七成市民曾遭信息泄露   "二套房首付四成"银行多   学生考外地高校6大优惠   520"婚登新人超过情人节   上海迪斯尼旗舰店海量照   陈蓉双胞胎儿女首曝光   
当前位置: 消费新闻> 消费时尚
【浏览字号:
女记者卧底捐精群 捐精人称可直接发生性关系
http://life.online.sh.cn 2015-05-29 08:32 [来源]:中国江苏网

  北京晨报2014年9月10日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某高校一位研究生在一家生殖中心捐精时猝死,其家属将高校、生殖中心等相关单位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4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定该研究生与生殖中心均无过错,共同分担损失。近日从武汉市中级法院获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介绍,郑某生前是武汉某高校外科学、神经解剖学和法律在读博士。其间,隶属该高校的人类精子库正在试运行,在校园内大力倡导学生捐精。经该高校附属医院多次动员,郑某答应加入捐精队伍。2011年1月,该人类精子库对郑某体检,确认其各项身体指标合格,接纳为捐精者。此后,郑某在11天时间内先后4次捐精。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时许,第5次进入生殖中心的取精室捐精,13时50分,工作人员见郑某仍未完成取精,进入取精室发现郑某倒在地上神志不清,立即呼叫120急救。当日下午,郑某经抢救无效,被宣布死亡。

  郑某家属与生殖中心及郑某所在高校附属医院协商,达成协议:出于人道主义,生殖中心及附属医院自愿向郑某家属支付丧葬费、郑某父母的生活补助费共8.8万元等。后来,郑某父母对签订的协议不服,将某高校、生殖中心、附属医院告上法院,要求三方共同赔偿郑某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00余万元。

  法院认为,郑某虽属于全日制学生,但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捐精系自愿参加的校外活动,非学校组织,郑某与三被告均无过错,某高校与附属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殖中心与郑某共同分担损失。经计算,生殖中心赔偿郑某家属19万余元。郑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武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生殖中心分担一半损失

  本案适用公平分担损失规则。郑某在捐精时猝死属于意外,郑某及生殖中心均无过错,郑某死亡产生的损失应由郑某及生殖中心分担。根据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由生殖中心分担50%的损失。

  • 分享到:

相关文章

[作者]:分享 [选稿]:
爆料电话:52122211  给热线提意见
复制地址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输入框中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客户服务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2014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