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9月起,这些新规开始施行,一起关注一下吧!

  2026年9月起,又有这些税费新规开始施行,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6年9月施行

  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

  《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9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所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

  (二)接受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三)因合同未履行且未发生应税交易而取得违约金等收入;

  (四)无偿提供服务(不含无偿转让金融商品);

  (五)转让因自身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应收账款等债权(不含有价证券);

  (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取得,且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

  2026年9月施行

  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2026年9月施行

  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

  对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

  2026年9月施行

  离境退税办理再优化

  根据《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6〕37号),自2026年9月1日起,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可通过上传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开单地代理机构在线完成离境退税资料审核;离境地代理机构对境外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按现行规定办结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6〕37号)

  2026年9月施行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

  十部门联合公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规定旨在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电子单证是指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货物运输、货物仓储、货物保险等法律关系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提单、电子海运单、电子铁路货运单、电子航空货运单、电子公路货运单、电子多式联运单证等电子运输记录,以及电子仓单、电子货物保险单等。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2026年9月公告

  9月1日至3日本市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停机维护

  2026年9月1日00:00至9月3日24:00,本市金三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停机维护。届时将影响金三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及相关移动端全量社保费申报、缴费、查询等业务。

  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停机维护公告

  还有以下民生类新规也将施行,接着往下看~

  住房公积金拓展提取和使用范围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9月20日起施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贷款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人民币,以下情形除外:(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自停止流通之日起可以买卖。(二)纪念币可以买卖。(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该公告9月1日起施行。

  规范出境入境管理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9月15日起施行。针对境外电诈、非法务工等危险圈套,《规定》要求出境人员申请出境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核实身份、申请事由,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移民管理机构有权决定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其出境。

  AI“已读乱回”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我国首个聚焦人工客服与智能客服协同机制的国家标准《顾客联络服务人工与智能客户服务协同要求》将于9月1日起实施。经营者不能简单以“人工智能回答不代表公司立场”“算法生成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等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企业需要对智能客服的回复内容负责。

  贷款产品不得使用“低利率”“秒到账”等话术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要求,贷款产品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收银台页面的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

  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微短剧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歪曲民族历史、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11项内容;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的,应当核验其身份信息,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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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综合上观新闻、央视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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