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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售演唱会内部门票?黄牛骗了黄牛!

  2023年底,小陈在朋友圈看到好友转发转让知名歌手演唱会门票的信息,于是他主动添加林某某为好友。林某某表示,自己是某大型票务公司员工,有渠道能低价拿到各大明星的演唱会门票,并表示可以长期合作。

  一开始,小陈从林某某处购买了几张演唱会门票,都顺利出票。2024年2月,林某某游说小陈成为他的代理,加价售卖门票,成功一单可获溢价50%的收益。正处失业中的小陈遂加入了其中。

  小陈缴纳了3000元代理费后,林某某先与小陈签了一份演唱会门票购销合同,又与小陈签订了一份某票务公司入职合同。

  有了“正式身份”,小陈开始放手大干。截至2024年4月,小陈陆续向林某某转账90万余元,购买不同明星、不同场次、不同价位的门票。

  演唱会当日,多位订票人持林某某出售的演唱会门票进场,都被拒之门外。现场工作人员表示“票是假的”。这时,小陈再也联系不上林某某了。同一时间,其他受害者也向派出所报案。

  被抓捕归案后,林某某承认自己不是票务公司员工,其实只是一个“黄牛”,之前真实出票都是靠自己抢票或找人代抢的。少量兑现、低溢价出票是为了获取信任,签订的代理合同等也是假的,只是为了包装黄牛的“身份”进行推销。

  经审查,2023年12月底至2024年4月间,林某某骗取小赖、小陈、小刘等被害人购票款共计人民币7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追缴赃款发还各被害人,查获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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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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