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边这个地方违规用地?公园用地变高档餐馆?
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G1为公园绿地,即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出租公园用地,不得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
公园设计方案,红圈为餐馆位置。
而对于公园内的配套建筑,在前文提到的改造项目公示平面图中,餐馆所在的2号楼实际被标注为茶室、活动馆。记者查阅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公园设施项目主要分为游憩、服务与管理三种类型,不同陆地面积的公园确实可设置活动馆、茶座等建筑类设施;但在前滩休闲公园,这规划中唯一的茶室摇身一变成了高档餐馆。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明确,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应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大众服务为主,遵循公平、安全、优质的服务原则;第九条明确,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不得设立私人会所,即改变公园内建(构)筑物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置高档餐馆、茶楼、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