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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老伯过世,保姆以“恩人”自居拒绝搬离老宅

  常年居家的保姆在雇主去世后,却不愿搬走,甚至以“恩人”自居,要求雇主的儿子对自己进行安置......

  12月12日,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王某与周某原是夫妻,婚后育有一子王小某。为照顾王小某,夫妻两人经人介绍,聘请了保姆李某提供家政服务,并照顾幼年的王小某。

    王小某十岁时,王某和周某离婚,周某离开上海前往美国生活。随后,王小某亦前往美国,与母亲周某共同生活至今。李某则随同王某居住,仍然从事保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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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周玮 责任编辑: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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