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外卖员”当街卖盒饭,城管:占道设摊,罚!

  /治理占道设摊是常见的城管执法事项,随着街面治理不断精细化,少数设摊人员动起了歪脑筋。近期,高东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队员在洲海路附近发现了一起”外卖员”占道设摊的案件。

  城管队员日常巡逻中,发现洲海路上有一名“外卖员”坐在电动自行车上,看似并无异常。然而,电动车外卖箱上张贴的收款二维码露出了“马脚”,城管队员遂上前查看。

  经询问,这位“外卖员”声称是某平台的外卖人员,在这里等取外卖的人。其自行打开外卖箱后,内容物确实是十几份盒饭,但这些盒饭无外包装袋和相关外卖单据。

  就此情况,队员再次询问这位“外卖员”,其改口称是自己私下接单帮助某饭店送盒饭,可队员询问其饭店名称时,其却表示不清楚。城管队员又注意到其胸口悬挂的收款二维码,要求其自行打开收款账单,发现其当天有多笔同金额的收款记录。

  种种证据面前,当事人承认自己假冒外卖员,在此处兜售盒饭的行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城管队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柏可林 责任编辑:MIST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