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不见面办理”2.0版本上线
市公安局介绍,我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想要在居住地享受公共服务政策,都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日前,为进一步深化人口管理便民服务措施,打造更有温度的公安政务服务,市公安局人口办会同市大数据中心对我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登记“不见面办理”进行了迭代升级,打造了“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材料提交自动调取、回执领取快速便捷”的2.0版。一起了解下↓
一、优化点
(一)线上服务受众扩大
01变化
3月1日前,仅限18周岁以上、居住在本人自购或租赁房屋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
3月1日起,新增“未成年人”办理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由其监护人进行线上“代办”。
办理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注销业务均可。
02所需材料
受理
本文来源:“上海发布”微信公号 作者: 责任编辑:M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