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费45万元历时两年走“门路”为孩子办转学,转进了骗子的圈套
水落石出骗局浮出水面
丁先生的爱人陈女士与朱某某一起去了派出所。警察将他们二人分开做了笔录,结果内容各不相同。警方侦查后,第二天就将朱某某捉拿归案。
朱某某到案后还想抵赖,声称她已委托“陈校长”“吴局长”等人办理转学事宜,且钱款都已经转入一名周姓男子的账户。可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朱某某本人并无“门路”帮丁先生夫妇的孩子办理转学事宜,所谓的“陈校长”“吴局长”等人均系朱某某一人分饰扮演,伪造聊天记录拖延案发。
至于钱款去向,检察官发现朱某某在收款后,账户中确实存在部分钱款转入周姓男子的账户,但经多方查证,转出的钱款均为偿还债务,与办理转学无关。
事情败露后,朱某某称自己有偿还能力,但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朱某某债台高筑,欠款已达八九百万元,银行账户余额仅有50余元,根本无能力偿还受害人的钱款。而且自始至终,朱某某都在虚构事实,拖延时间,蓄意隐瞒真相的。
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朱某某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判,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本文来源:周到 作者:叶松丽 沈欢欢 责任编辑: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