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回老家过年,一个被催婚“95后”的怕与爱

  两年前,爸妈向我催婚的时候说过,有一个稳定的家庭,我才有动力承担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但我不觉得。元旦假期,我和我妈一起去她表姐家。妈妈的表姐至今没结婚。每次回家后,我妈都说她家太冷清,虽然自在,那也是没有羁绊的、断裂的生活。

  我爸妈的理想儿媳妇和绝大多数家庭一样——善良孝顺,条件相当。但他们还是和我说,前提是双方要有感情。反而我有时会劝他们,时代变化了,人心没有那么纯粹,找到一个交付真心的人很难。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但他们不听,默认我过两年就会结婚。我只得采取拖延战术,画大饼:缘分未到,时机不成熟,等工作稳定了我再想结婚的事情……有时也会拿我屡次相亲失败的大表姐当挡箭牌:“你看急啥,我大姐今年都31了,催了几年了还不是没结婚。”能糊弄一次是一次。再过两年矛盾估计会更加激烈,我只能躲着。

  在他们心中,我没有结婚,他们就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

  我有过两段感情。一段在大学,那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喜欢一个女生。还有一段是最近,和我青梅竹马的纠缠。两段都没有真正在一起。但于我而言,都是用了心的,结束时有种深深的疲惫感。但有时我会觉得,对她们的喜欢,就只是像喜欢一个还不错的人,我不能说我“爱”她们。我也问过朋友,爱情是什么状态和感觉?她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让我去看《英国病人》。

许非老家门口的公交站台。

  于我而言,感情在前,婚姻在后。我不相信人性,很难轻易开始一段感情。而婚姻更像是考试作文,是最后一题的标准答卷。这个年纪你结婚了,主流社会才评判你通过了。我不喜欢孤独,但相比于两个人被迫结婚,孤独就变得可以忍受了。

  我有个大学同学,也是老乡。他毕业后就上班了,做电子厂的运维,去年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结了婚,女方是之前的同事,他通知我结婚时很突然,我对他的感情印象还停留在他大学时的初恋。那时他很认真,虽然后来分手了,但他花了一年半才彻底死心。以至于听到他结婚消息时,我恍惚了一下,时间过得好快。

  后来再聊起,就是他告诉我生活压力大,要还房贷,要照顾两边父母。我觉得他活得好累,但似乎也是很多人相同的处境。

  还有一个小学很好的朋友也结婚了。之前看他朋友圈,他带着一双儿女吃肯德基,小朋友很可爱。那一刻我觉得他很幸福,也是属于我父母相信的那种家庭幸福。

  但这似乎也不是我现在盼望的生活,记得他发朋友圈照片那天是星期三,我笑着和身边朋友吐槽:“我小学同学都儿女双全了,但我不羡慕。他要带小朋友周三去吃肯德基,浪费,我会忍一天,到疯狂星期四大吃特吃。”

  家里长辈们大多在用抖音,他们还有一个抖音群,在一个圈子里互相关注,出门也会带自拍杆发抖音。来来回回推送给他们的都是差不多的东西。看到他们刷的内容我也会觉得无聊。例如我妈,以前爱看大师讲道理,例如“女人要改掉哪些缺点,才能幸福”,现在爱看“百善孝为先”、“感恩父母”的视频,还经常转发给我。

  我们老家用抖音的人挺多的,不止中老年。有一次我喜欢的人(青梅竹马)发给我抖音视频,和我讲道理——抖音上某个“佛教大师”说:“路不通要学会转弯,心不悦要学会看淡。答案在明天。”那一刻我意识到,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其实我爸妈对我挺好的。我是学计算机的,考研考了三年,最后从一个二本上了一个985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这期间他们没有逼着我找工作,养家赚钱,反而一直给我提供经济支持。对我的工作也没有什么要求,觉得我能养活自己就好。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很多父母倾尽所有付出,我爸妈也不例外——他们还计划着我成家了给我买房,准备了100万元首付,等我工作了给我买个车,帮助我生活起步。

  《岁月神偷》里有一句台词:“做人,总要信。”我现在还是会想起《岁月神偷》里这句话,也依然渴望着爱情。蔡澜微博下面也有人问他:“还可以相信爱情吗?”他回答:“可以相信,不要迷信。”我喜欢这个答案。

  学计算机不是我的爱好,只因为是热门专业,它成为了我的生存技能。但今年互联网就业不景气,我还没正式开始找工作,但得未雨绸缪了。以后我想选一个房价负担得起的城市生活——成都、苏州、长沙,那些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韵味。等实在坚持不住了,我再考虑回老家。有时我会迷茫,觉得自己不一定能经得住社会的锤炼。但是我依旧抱有超越一点现有生活的希望。平时我喜欢听民谣,等工作稳定了,闲下来,我想学个乐器,给乐队打工。

  (应受访者要求,许非为化名)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