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第一视角感受二手房买卖:看房选房定房“小坑不断”

  口头约定很难兑现

  在历经百余次看房后,记者最终选定了一套房子,并决定约业主面谈。在面谈的当天下午,记者在中介门店外面和家人电话沟通进展,其间成为附近几个其他中介机构关注的对象。

  紧接着,先前带记者看过房的中介和以前从未有过联系的中介机构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半小时内便接了12通。对话内容大多是“买房要谨慎”“我们这新上了几套房源”“之前看过的房子价格还能谈”之类。记者选定房源的中介说,这种中介之间千方百计“阻挠”对方成交的情况很常见。

  在签完合同的第二天,卖方告诉记者,她也收到了其他中介机构的电话,都是说她的房卖得太便宜了,即使毁约赔双倍定金他们也能保证买家赚更多钱。而记者也接到了其他中介的电话,内容大多是“你的房买贵了,即使违约定金不退,我也能帮你找到价格更低、更合适的房子”。

  经过谈价,中介同意便宜5000元中介费,称到时候按照商量好的给。在记者坚持下,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中介带着合同和记者一起找到卖方,将三方合同上的中介费数额都进行了修改,且三方签字认定。

  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房屋内原有的家具电器清单和型号,合同中的数量均为0。卖方告诉记者,房子里没什么东西,就热水器和空调还算新的,“交房时都不拆,都留给你”;对于签订购房合同到过户这段时期房屋的对外出租状态,合同中也未写明,签订合同时卖方口头说租不租都行,记者提出希望房子空着,对方表示同意。

  然而,合同签订几天后,中介打来电话说,从现在到过户前的这一段时间,卖方想把房子出租,电器留不留也不一定。因为没有白纸黑字,口头约定很难实现。

  回顾整个买房过程,记者深切地感受到,二手房的买卖与新房不同,中间流程复杂,在买房前应做好功课。整个交易中,记者都感觉自己完全是被中介牵着走,二手房的报价、二手房的所有信息等都是由中介掌握,即使到了最后和卖方的面谈环节,也是由中介出面在中间斡旋,直到最后签订合同时才见到卖方。期待建立一个更加健康、规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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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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