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多地鼓励“团购买房”!几人可成团?能省多少钱?

  近日,东北省会城市的一则楼市新政,为近来愈发火热的“团购买房”添了一把火。

  买房也能拼着买?几人可“成团”?又能省多少钱呢?

  多地发文鼓励购房团购

  7月8日,吉林长春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

  长春提出,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团购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团购买房”这一楼市调控方式出现在省会城市的通知上,还是非常引人关注。在此之前,同为省会城市的山西太原曾推出人才定向团购住房优惠政策,辽宁沈阳于洪区则推出了首届社区工作者房产团购会。

  自6月起逐渐被推广开的团购买房,也经历了从定向到普适、从个别区到大范围、从自发组织到官方鼓励的演进过程。

  与长春同日推出新政的湖北黄冈出台相关政策,对团购买房最受关注的价格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7月7日,四川巴中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各级工会可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这一规定更是给了团购买房价格突破“限跌令”的可能。

  7月4日,云南普洱发文鼓励依法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开展住房团购优惠、以老带新等促销活动。

  6月29日,浙江桐庐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购房团购优惠活动,并给出了“一次性买房越多,折扣力度越大”的思路。具体来看:在备案价打折基础上,对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纯叠排或排屋项目5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再下浮优惠3%;对一次性购买20套及以上的再下浮优惠5%;对市县认定的人才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购买单套即可下浮优惠3%。如下浮优惠后价格低于备案价85%的,低于85%部分由企业以实物等其他方式让利优惠。

  本轮最早推出类似政策的城市可以追溯到5月24日,市场流传一份广州增城住建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团体购房活动的函》,被认为是全国第一个由政府公开组织的团购政策。但后来政策疑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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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网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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