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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斤30元草莓贴标可涨20元 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全国首案告破

    1992年,“绿色食品”被正式核准注册为我国第一例证明商标,成为对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证明标志。根据相关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经国家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检测审核并取得授权后,可在其生产的农产品外包装使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然而,有不法分子通过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牟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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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文汇报 作者: 责任编辑: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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