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当事人供应上海市申港路方舱医院中餐盒饭1200份,超出额定数200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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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综合 作者:孙衍康 责任编辑:M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