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上海人团购问题需知来了!这些法律问题要理清

  团购丢件或者不让进小区,谁来担责?

  在团购相关消费纠纷中,商品丢失以及因为封控无法交接的投诉也较多。

  消费者王先生参加社区团购,购买的商品迟迟没有收到,于是联系团长。团长表示商品已经送到指定地点,也无法退费。

  还有消费者团购的保供套餐,由于物业和居委禁止小区团购,企业送到门口不能卸货,又拉走了。后续联系企业退费,但遭到拒绝。

  关于团购中丢件问题的责任承担,律师认为,这要看丢件是因为谁的过错产生的,团长只是团购的组织者,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如果团长已尽到谨慎义务,非因团长过错造成的丢件,不宜直接让团长承担责任。如果能够找到责任方,则当然应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如果找不到责任方,应在团购成员范围内协商处理为宜。

  至于因为物业或居委禁止团购产生的无法履约问题,则涉及到“社区团购”中优化组织管理的问题。体现为货物到达小区而无法卸货或无法继续分发的情形。这种情形下,需要经营者与团购组织者共同配合解决,一方面经营者在开团前及发货前需要与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确认小区门口是否可以卸货;另一方面团购组织者需要事前与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确认卸货后如何将货物分发到居民手中,即“最后一百米”的分发问题。

  当然,由于当前的政策可能会因为疫情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如果因此造成货到小区无法卸货的话,不宜认定为某一方违约,应按照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团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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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综合 作者:李晓明 责任编辑: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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