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比过去的法律规定,这一新规坚持了《民法典》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实现婚姻家庭领域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过程中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法律机制,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基础上做出的补充完善,即有约定先从约定;也是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重大修改,即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登记在子女或子女配偶哪一方的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这一规定,建议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最好由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在购房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是赠与,要进一步约定清楚是赠与子女个人还是子女及配偶;如是借款,也要约定清楚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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