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解决新市民住房难 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唱"重头戏"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当前的市场租赁住房以个人散租为主,个人散租房源约占房源总量的90%以上。总体来看,租赁住房结构性供需错配明显。小户型房源和多卫生间的房型不足;低租金房源不足;新市民、青年人等就业较为集中的中心城区房源不足,导致职住不平衡;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的租期较长且稳定的房源不足5%,而大量个人出租房源的平均租期仅为8个月,租赁关系不稳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够切实增加小户型、低租金房源供给,优化租赁住房供应结构。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能让初到大城市的新市民、青年人安心租住,用心工作,慢慢攒钱买房。显然,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合理释放购房需求,缓解房价上涨压力。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促进住房消费和扩内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可以让更多新市民住上适当、安全和负担得起的租赁住房,又可以让新市民、青年人以相对较低的租金消费支出解决住房问题,避免高房价对消费的挤出效应,有利于落实扩大内需战略。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将通过全方位的大力政策扶持和优惠,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过去,以市场力量发展住房租赁已有所尝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投资回报周期长、企业积极性不高。根据新出台的《意见》,企业将获得重磅支持。企业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可以不花钱: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闲置房屋改造,利用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均不补缴土地价款。企业还将获得众多税费优惠,得到信贷支持。一系列优惠政策让企业“算得过来账”,对于引导和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起到积极作用。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要我做”,更应形成“我要做”的责任担当。应通过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激励约束等方式积极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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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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