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精装修问题现状:精装修为何成“惊装修”
调整完善管控思路
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2019年1月,《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实施。同时,部分城市相继出台规定,要求开发商交付精装修房半年内不得拆除样板房,对装修标准和过程进行针对性监督。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王树德认为,《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前很难推广。在他看来,要改变精装修乱象,商品房价格的管控思路应进一步调整完善。实践中,一些地方迫于房价上行压力,把备案当成了调控新房房价和金融风险的手段,导致哪怕市场再好,新房也卖不上价的现象,一些开发商就通过降低成本(比如让购房人承担中介费、装修质量缩水等)来提高利润。
“同时,还要严格执法。”王树德说,实际上,相关部门对开发商精装修并非没有监管,住建部门颁发预售许可前会要求开发商在预售方案中对装修标准或价值进行承诺。如果开发商违反预售方案的装修承诺,严重降低装修标准,将受到相应处罚。
“精装修问题本质上是价格问题。降低装修标准属于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或变相提高商品房价格的违法行为,此行为一旦被认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开展价格执法,要求开发商纠正并对其进行处罚,所以下一步要加强的就是执法力度。”王树德说。
严跃进建议,精装修房在销售之初应让开发商列明装修标准清单,提供交付后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并在监管部门进行样板房影像证据保全,从源头上保障购房者权益。
“从开发商角度看,其有一种很明显的规避或降低成本的考虑,所以精装修问题多半和房企自身产品质量把控不到位有关。此类领域出问题时,往往其承担的责任也较小。”严跃进说,随着精装修房的建设和交付数量增加,未来确实需要建立完善相关标准,必要时需要出台精装修房监管或规划方面的具体政策,以供房屋交易和房屋交付等方面的对照,甚至需要建立星级评级机制,对精装修划分等级分类,防范精装修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