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涨价23倍!沪一小区租户停车费从每月150元直冲到3600元…

  

  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草案)

  业委会葛主任强调,这次方案制定遵循“业主优先”原则,取消固定车位,地面所有车位先到先停。据他观察,新规实施至今,基本可以满足大部分业主的停车需求。同时他表示,也预留了足够时间给租户找别的停车场。

  为此,记者致电小区所属的华师大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委会唐主任表示,近期确实接到不少业主和租户反映,认为地面车位作为公共资源,制定新规不该“一刀切”,应有更合理分配方式。

  居委会唐主任同时也表示出无奈,只能建议这些不符合规定的人去周边商务楼宇停车。

  律师:享同等权利

  利矛盾化解

  有业内人士指出,各小区的停车管理办法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由业主大会表决产生。

  ■ 如果是由物业私自制定,可以投诉物业公司收费违法,要求他们整改;

  ■ 但如果业主大会已表决通过,程序上是合法的。

  然而,他指出,正常情况下,停车费收费标准应该由业委会出面正式征集意见,并说明其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可能的后果。但很多小区在征集意见时,并不做必要的解释,导致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业委会最终拿到业主“同意”的意见,这显然存在问题。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蒋锋表示:

  根据民法典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规定,对于非固定车位的小区来说,“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他指出,结合民法典的条文,可以看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取决于专有部分面积的业主比例,而与租客没有关系。因此,业主有权转让租户相应权利,租户有权享有业主的权利。

  他认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房屋的买卖和租赁都会频繁发生。从长远来看,租户和业主对小区共有资源享有同等权利,有利于公平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和化解潜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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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闻坊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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