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楼市怎样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还存在哪些问题?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升温,个别城市出现过热苗头,一些城市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

  专家认为,下半年应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前,房地产市场还存在哪些问题?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需要从哪些领域发力?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持续规范市场秩序

  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工具箱还将不断丰富。房地产市场调控将综合运用土地、金融、行政手段、财税等一系列手段,形成合力,发挥作用,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利用行政手段进行调控,仍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在刘洪玉看来,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主体责任仍应进一步发挥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调控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认为,除了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外,还要发挥省级政府的监督和督导作用。全国地级市、县级市众多,仅靠住建部督导监测是不够的,省级政府的作用也应该发挥。比如,浙江省对各地级市、县级市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价格建立监测体系,就对房价监测发挥了较好作用。

  土地供应方面,将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瑞民认为,应增加热点城市的土地供应,特别是土地供应中的住宅用地供应比重,以此来缓解供需矛盾以及引导居民预期。王瑞民建议,在住房供应结构上,应坚持普通商品房为主,形成不同价位、不同层次的商品住房,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大多数群体的住房需求。对于深圳等土地资源不足的城市,可通过与邻近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邻近区域住房相关公共服务同城化,以满足市民需求。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租赁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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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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