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离职、缩招……教培人别慌!多地已放保险“大招”

  此外,上海还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19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58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330元/月。

  广东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也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广东明确,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河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原统筹地区基金结余情况区别确定。

  陕西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一类区1755元/月,二类区1665元/月,三类区1575元/月,与其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同步调整。同时,下调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甘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以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为扩围政策保障对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

  山西、深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山西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实施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实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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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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