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利好政策频发 多地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日前,住建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强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此后,厦门等地接连发布租房市场调控政策,明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国务院日前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

  据了解,在房住不炒的基调下,要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供给端的作用不容忽视。保障性住房是房地产长效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等多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城镇化不断深化的当下,公共租赁住房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正当其时。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多渠道供应土地。随着保障性住房租赁政策的落地,将弱化大城市高房价对人口的挤出效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须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上述负责人指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首先要明确保障对象。在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偏高的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要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要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等,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指导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从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10月底前,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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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网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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