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改革!北京实施“公共户”户籍新政 这六类情况可落户
北京“公共户”政策落地
六类情况可落户
日前,经第5次北京市局局长办公会通过,北京市公安局印发《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标志着“公共户”制度落地。
《通知》提出,符合六类情形之一的北京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实际上,早在2011年,上海市公安局就发布了《关于本市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在2016年又进行了修改发布,为上海市户籍管理工作提供了许多便利。
今年1月份,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共户”制度意见。
在征求意见时,北京市政府曾指出,在户籍派出所建立“公共户”是对现有户口登记形式的有益补充,是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登记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符合群众对户籍管理政策的期盼。
无房员工离职后要不要退出集体户口?买房子后原户内人员不肯迁户口怎么解决?在京无房、父母是集体户,新生儿在京该如何落户?这些此前北京市户籍管理中的难题,都将随着“公共户”的落地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