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规来了!条条重要!快来看看哪些对你有影响吧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网络招聘新规:
不得泄露求职者信息
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规定》明确——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
依法对用人单位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新规实施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规定》强化了企业名称登记事中事后监管——
明确涉及“傍名牌”等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可以请求登记机关予以纠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禁止事项增加了“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这意味着近年来因名称而产生不良影响的企业,企业登记机关有权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