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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租房还能提取公积金!具体怎么提取?看了这篇就知道了!

  4、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住房或无房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手续的,单位可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办理资格申请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

  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④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2)单位应对职工以下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④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⑤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单位应汇总并提交如下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

  ②单位职工本人填妥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

  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3、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本市租赁网签备案范围的,应当承诺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后,因租赁的住房发生变动,且属于本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时,将及时终止当前租赁提取业务,办理网签备案后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重新申请;

  4、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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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热线综合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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