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一女四嫁”男子一套房骗取1000余万元购房款

    审查本案时检察官发现,晋某房子的挂牌价格在750万元左右,低于市场价近300万元,极高的性价比吸引了多名买家。尽管晋某债台高筑且房子处于被抵押查封状态,4名被害人与晋某协商后仍同意签订购房合同。还有卖家甚至被晋某忽悠,要全款交付晋某。

    据被害人严某介绍,在支付10万元定金后,晋某迟迟未去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而据被害人胡某、黄某介绍,合同签订后晋某一直以房屋被法院查封需解除、房产证需更名等理由要求他们提前支付房款并拖延交易进一步进行。而胡某、黄某在交易被长时间拖延后才在房产交易中心查出晋某留在中介处的房产证是假证。

    2018年至2019年,严某、黄某、王某先后将晋某起诉至法院,胡某在得知被骗后报案。后法院判处晋某退还严某定金及违约金20万元。黄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将涉案房产过户给黄某。在法院审理期间,晋某又指使他人再次起诉,意图通过查封涉案房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到案后晋某交代,因欠债太多他只想着用买房人的钱把债务还清。经调查,从4名被害人处拿到的1000余万元购房款大部分被晋某拿去偿还欠款及花销。

    虹口区检察院认为,晋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本案后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晋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六六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