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慰问品你领了吗?20地有明确标准 年度人均最高2500元
叮咚!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您有一笔福利待查收!
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发文明确,2020年度一次性增加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额度,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消息刚一发布,网友纷纷表示“羡慕”,但其实这份节日慰问您也可以领哦!
0120省份明确发放标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20省份明确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按慰问品标准上限,广东以“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居全国前列。不过,广东要求,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
湖南、陕西、甘肃、山东、青海5省份节日慰问品标准上限也相对较高,分别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2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天津节日慰问品标准上限相对较低,依照天津2019年6月公布的数据,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
与上述省份不同的是,贵州没有规定年度总额上限,而是对单次额度进行限制。2018年2月,贵州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及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