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7月起,上海将有这些大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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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医保涨了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Part 2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本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调整时间从4月1日推迟至7月1日。
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结束时间将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Part 32020年职工医保年度开始
2020年起,本市职工医保年度的起始时间从4月1日调整至7月1日。2020年7月1日0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将从53万元提高到5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