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最严征信、共有产权房…2020上海楼市新政解读

   2

  刚需福音!

   非沪籍也能申请共有产权房

   2020年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

  此次政策明确增加一条内容,即“非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住房、婚姻、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等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新政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政府官网截图)

  共有产权房是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以较低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这类房子的 房屋产权政府和购房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持有

  据了解,上海自2010年开始供应共有产权房,主要面向没有经济实力买房的刚需群体,实施政府定价,购房人产权份额不少于50%。

   如今,上海扩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非沪籍常住人口也能申请。

   在申请条件上,非沪籍家庭需同时满足: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在上海市无住房;

   3)已婚;

   4)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5)符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即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

   点评:寸土寸金的上海,房价之高令人望“房”兴叹,而共有产权房的进一步扩围,体现了上海对于 外来“夹心人群”的政策支持。加强保障常住人口中刚需的自住房需求,这一举措也将有利于提升上海对常住人群的黏性吸引力。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搜狐焦点网 作者: 责任编辑:六六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