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专家解读:消费税法公开征求意见保持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继增值税之后,消费税也启动了立法进程。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0年1月2号前,通过登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发送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财经早餐会,我们再来说说消费税。

  作为中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之一,消费税在中国税制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

  (消费税是商品税当中一个重要的调节税,消费税对生产、消费、产业政策有重要的调控功能,所以在经济转型、社会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这一次消费税立法,就是要把我们这么多年来消费税改革的成果法律化,使消费税制度更加稳定,更加权威也更加科学,同时通过立法更好地引导、推动未来的改革。)

  在海外消费时,消费税几乎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税种,被标明在各种商品的价格标签之上。就在今年10月,日本政府将消费税提高到10%,这是日本时隔5年再次提高消费税税率。

  而在国内,消费税的“存在感” 远不及个税、增值税等税种。但实际上,早在26年前,消费税就已走进我们的生活: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号起,选择烟、酒、汽柴油等部分消费品开征消费税。2016年,国家对售价超过130万的轿车,加征10%的消费税,是近期消费市场对这一税种感知较深的一次。

  消费税自开征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4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随着大量经验积累,当前已经具备了从“条例”上升为法律的成熟条件。

  那么,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会带来哪些影响?人民网刊载评论指出,由于消费税改革本身需要在税制改革和社会发展之间达成平衡,《征求意见稿》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平稳过渡:从过往数据来看,我国国内消费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自2010 年以来均稳定在7.4% 以上,2015 年这一比值为8.44%。这也符合我国近年来一直以稳增长、保民生为发展核心,在相应税费领域一方面推动营改增、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为主的指导思想。

  确实如此,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就连此前市场关心的白酒税率,《意见稿》也没有进行调整,类似的,烟、高档化妆品、成品油等消费品的税率以及征收环节这次也都没有发生变化,仍然延续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税。

  虽然税负没有变化,但还有一个关键问题需要解答,谁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这次《意见稿》明确: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可能成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而且之前消费税只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几个环节,这次把批发、零售环节也整合了进来。来听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的解读:

  (未来消费税随着征税环节的后移,将来很多税目可能会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现行的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征收,因此现行《条例》的表述就不够全面,所以这次立法把消费税的纳税人界定为在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它使用了一个销售的概念。实际上批发、零售、生产它都涉及到销售,所以用应税销售行为来界定纳税人,更加统一和规范。)

  此外,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的表述,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实施办法。

  结合今年10月,国务院通过相关方案,提出将“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业内认为,此次在消费税法中设置了衔接性条款,将为下一步深化消费税改革留下制度空间。施正文说:

  (税目税率这一次有个很大的变化。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表里面增加了关于征收环节的规定,具体要确定征税对象的税率,要看这个征税对象是在哪个环节,是在生产环节还是在批发环节,或者是零售环节,所以征收环节的设置,也为消费税未来它的征税环节后移设定了制度空间。比如说烟、酒、成品油现在是在生产环节,未来改革以后有可能根据情况它后移到批发和零售环节。)

  上海财大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的分析认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能让税收在生产过程中的调节干预最小化,更有利于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

  (存在经销商和消费者的价格博弈 对于强势企业 有可能更多把消费税让消费者来承担/对于供过于求的这些产品那么可能更多的是由厂商来承担)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注意到,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征求意见稿》与增值税法草案保持基本一致,取消“一日、三日和五日”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在未来,纳税人对降低他的遵从成本,减少纳税的频率方面会有比较大的一个帮助。特别是符合条件的,能够半年计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都可以更为便利的纳税。可以预见,消费税的立法工作完成之后,无论是在调节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引导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建立健全我国现代税收制度。)

  当然了,说了那么多,还是要提醒下,消费税立法目前是在征求意见阶段。既然是征求意见,大家不妨多多参与表述自己的意见,共同关注这部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税法制定。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财经早餐会 作者: 责任编辑:麦香鱼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