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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网课新规:每节最长40分钟 21点前须结束

  近日,为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促进其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三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审查重点是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备案审查流程是: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备案。二是开展排查整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排查监管的重点是内容健康、时长适宜、师资合格、信息安全、经营规范等方面情况;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探索“互联网+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技术手段,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明确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黑白名单,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而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解读《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时指出,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着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违背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比较大。

  据透露,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9年12月底完成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工作。第二阶段,到2020年12月份建立起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为今后科学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这是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每节课的培训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这也是保护学生视力健康的需要。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晚上21点。到21点必须停止线上培训活动,让学生早一点休息,因为第二天还要上课。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的办法,严格把好培训人员素质关,特别是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文件当中都点出来了哪些学科,承担这些学科培训任务的老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好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有关信息。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者3个月的培训费用,有规范的合同格式,降低群众消费风险。三是限期整改。经排查发现问题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者停止培训活动,包括停止平台的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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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轶琳 责任编辑:猪柳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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