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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正牌的"耳光馄饨"?沪两公司互发打假声明闹法庭

  再高公司:非恶意抢注 应保护注册商标合法性

  对于潘南云所说的“恶意抢注”、“傍热度”,再高公司执行董事王伟全部予以了“否认”。

  王伟告诉东方网记者,该商标并非他本人注册,而是再高公司在2015年从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美亚公司”)收购的“耳光”字样商标,已获得商标授权。直到2018年,王伟才知道原肇周路上也有一家耳光馄饨。

  记者通过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美亚公司在2012年10月29日开始申请注册“耳光”商标,并先后申请注册“耳光馄饨”、“网红耳光馄饨”、“再高耳光馄饨”等多个相关商标。而在天眼查、启信宝等公开平台,记者均无法查询到美亚公司的高管信息。

  再高公司旗下耳光馄饨加盟店

  “当时我并不清楚上海还有叫耳光的馄饨。据我了解下来,对方在2016年左右才开始有较多的媒体报道。实际上,这个时间远远晚于美亚公司2012年注册商标的时间。”王伟说。

  为什么当初会注册“耳光”字样的商标?纯粹巧合吗?王伟表示,美亚公司曾向他表述,“耳光”来源于民国时期的一个故事。传说当年,杜月笙去一家小摊吃馄饨,却没有付钱,结果被老板打了一耳光。没想到,他发达以后,反过来资助了这家店老板,这就有了“耳光”的来源。

  再高公司耳光馄饨店网所展示的品牌故事

  王伟认为,再高公司花费了大量时间财力去做“耳光馄饨”的品牌推广,没有想过“傍”对方的热度。“我并不认可对方所说的知名度,我们公司从2016年到现在,已经在多个平台上投资了300万到500万这样的一个(资金)数量,而且是遍布全国的一个(品牌)曝光量的投资。”

  对于该起纠纷,王伟一再表示,“我认为商标应该要得到保护,要以注册为准。不能一昧地去同情弱者,而去藐视法律的尊严,还是要以法律的权威性为准,要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性。”

  双方logo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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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理、刘昊 责任编辑:猪柳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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