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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中小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 小保险公司产品还安全吗

  国内保险公司,无论“大”还是“小”、业务覆盖面是否广泛,都统一受到银保监会的全面监管,只要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合法正规,卖出产品的险企出现偿付能力等问题时,监管部门有一系列措施来帮助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向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并采取监管措施。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三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银保监会责令长安责任保险增加资本金并完成增资扩股工作,长安责任保险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同时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对此,不少人开始对“小”保险公司保障客户权益能力提出质疑:一旦“小”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或是出现问题,客户的权益还能得到保障吗?投保是否需要避开“小”保险公司?

  何为“小”保险公司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准入和监管很严格。

  首先,银保监会对保险牌照的批复十分审慎。据悉,目前在排队等候获批保险牌照的公司超过200家。其次,拿到牌照后,险企要长期接受银保监会对其公司治理、资金用途、偿付能力等方面的监管。

  与占据市场份额相对较多的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相比,长安责任保险的品牌影响力的确很小。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7年的长安责任保险是我国首家专业责任险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亿元。由于公司在工程风险评估和控制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因此相关的质量责任保险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再如,2013年获准开业的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虽然是保险业的“初学者”,但背靠大数据以及网络平台的资源优势,众安在线突破了现有保险营销模式,不设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在产品研发方面,更是避开传统车险业务,专攻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及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等。

  “国内保险行业市场很大,所谓‘小’保险公司只是相对于传统老牌险企而言,其占据市场份额不多,但他们往往能在某个细分领域独占优势,产品更显专业。”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内保险公司无论“大”还是“小”、业务覆盖面是否广泛,都统一受到银保监会的全面监管,一旦出现问题面临破产,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投保者合法权益有保障

  偿付能力一般是指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是衡量其经营稳健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其中,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状况,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达标线分别为100%和50%。上述提到的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便因偿付能力不达标而收到监管函。

  偿付能力不达标是否意味着客户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其实不然。按照《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这意味着,在我国寿险公司是不能够主动申请破产的,只能被其他公司收购或者兼并重组,财产保险公司即便破产也会先转移或清偿客户权益。

  不仅如此,《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统筹使用于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举个例子,早前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等问题,2007年被原保监会接管。随后在原保监会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共同努力下,公司整顿后再出发。2011年,新华保险成为首个A+H股同步上市的保险企业,并且是继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之后,第四家登录A股市场的险企。最新数据显示,新华保险2018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22.86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11.9%。

  “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要购买的保险产品合法正规,相关险企出现偿付能力等问题时,监管部门会有一系列措施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表示。

  国内很多保险公司会采取再保险的方式分散自身风险。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风险责任部分向其他保险人(一般指再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此降低自身风险。按照我国现有监管模式,再保险费不计入保险公司业务量,不少“小”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业务转移风险,从而有更多资本金用于承保一些赔付率较稳定的低风险业务,帮助公司扩大发展,提升经营能力。

  “由于很多‘小’保险公司在广告宣传和增加代理人方面没有过多投入,知名度不高,但公司产品和服务并不差。”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从银保监会公布的2018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看,“小”保险公司并没有垫底,而是部分外资险企因“水土不服”,排名比较靠后。

  投保要选正规渠道

  其实,不少消费者对自己投保的产品提出质疑、甚至投诉,与其产品来自“大”保险公司还是“小”保险公司关系并不大,而主要是因为轻信了部分社交媒体对这些产品的夸大宣传。

  对此,前不久,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中明确表示,一些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的,属于误导消费者,还有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宣称“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以及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这些手法均是销售误导。

  银保监会提醒保险消费者,投保需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信息,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据悉,正规保险公司通常会在其官方网站、官方APP上对公司产品有详细、透明的介绍和投保步骤。

  此外,要清楚分红保险未来红利分配水平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可能要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退保费等费用,切记要以合同约定为准。保险消费者可通过查看销售人员是否持有执业证书、所售产品是否为合法保险产品、销售人员所属公司地址是否为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地址等方面,来确保不会上当受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 李晨阳 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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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记者 李晨阳 郭子源 责任编辑:猪柳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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