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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为他人车辆处理违法需要面签绑定
http://life.online.sh.cn 2018-02-13 10:24 [来源]:新湖南

3月1日起,为他人车辆处理违法需要面签绑定

  处理交通违法有新规定了!!

  为了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起,为他人车辆处理违法需要面签绑定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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