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
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月30日公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
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
每三年不少于40个学时
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活动
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
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月30日公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
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
每三年不少于40个学时
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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