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乘坐机动车人员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一旦发生事故,符合上述情形,要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因为乘客开车门发生事故,驾驶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要看驾驶人以及乘客是否存在过错:1) 如果是驾驶人停车或者临时停车时没有紧靠右侧车道,就要与乘客共同承担责任;2) 如果停车不违法,只是乘客不管车后方情况贸然开车门造成,则由乘客承担责任。
2016年12月13日,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张某等人,在广东省恩平市行至某路段靠右停车时,坐在第二排左侧座位的张某打开左侧车门下车。
吴某红驾驶摩托车从后面同向刚好经过。张某打开的车门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失控后驶向对向车道,并与在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由吴某星驾驶的皮卡货车发生碰撞。吴某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最终,谭某和张某共同承担40余万元的赔偿,开车门的张某还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