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减税减负确保收入增长
减税减负
11下调社保缴纳基数减负增收
上海市下调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单位+个人总缴纳基数由45.5%降至43%,降低2.5%。2017年是否进一步降低,让我们拭目以待!
12营改增惠及37万户纳税人
本市共有34.7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总体减税1185.3亿元。2017年,营改增减税作用,将惠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4个行业,涉及本市约37万户纳税人。
13降低进口商品关税
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降低金枪鱼、北极虾、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 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降低生产抗癌药所需的红豆杉皮和枝叶、治疗糖尿病药所需 阿卡波糖水合物的进口关税。
14小排量汽车继续减购置税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继续减免,按 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15首套房契税降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 90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66种情况下减免房产税
1、本市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米,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新购一套住房后一年内出售原有唯一住房,其新购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房产税。
4、符合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房产税。
5、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证不满3年的购房人,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证满3年后退还所征收房产税。)
6、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