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加征收10%消费税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
在“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
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
13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乘用车
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
加征10%消费税,
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豪车加征收10%消费税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
在“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
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
13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乘用车
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
加征10%消费税,
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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