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1日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晚婚晚育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被删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带着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消在即
80后、90后、00后的独生子女们
这意味着
我们将是最后一批
国家政策下的独生子女
若今后你们只生一个娃
上一辈曾经享有的各种福利
以后你们就享受不到了
……
草案有哪些修改?带你看一看——
修法| “独生子女政策”退出历史舞台
1、提倡生育两个孩子
现行计生法规定: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修正草案规定: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2、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将退出舞台
现行计生法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修正草案删除了上述规定。
3、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现行计生法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修正草案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