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上海海关查获不合格进口“美瞳”1.5万片,部分已过期失效

  近日,上海海关所属松江海关查获一批不合格进口彩色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美瞳”),共计15000片。

  经查验,该批货物实际品牌、规格型号与申报时提供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一致。此外,已有部分产品过期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松江海关对该批货物实施销毁处置。

  被查获不合格“美瞳”。上海海关 供图

  美瞳有不同颜色图案,能加深或改变使用者的眼睛颜色,属于彩色隐形眼镜,在市场上深受年轻人的喜爱。隐形眼镜因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的产品,实行产品注册管理。未经注册的隐形眼镜,其安全性、有效性缺乏保障,消费者若长期佩戴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而彩色隐形眼镜由于在隐形镜片上加镀颜色会堵住镜片的部分透气孔,降低镜片的透氧性、透气性,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很可能会导致颜色脱落,对眼睛造成更大伤害。

  被查获不合格“美瞳”。上海海关 供图

  海关提醒: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供有效的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同时进口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且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澎湃、上海海关 作者:朱雯 责任编辑:MIST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