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交代,自己生活拮据,盗窃是出于对某运动品牌的喜爱。自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间,王某多次窜至本区该品牌运动商店的多家分店,采用剪掉防盗标签、夹藏携带的方式将衣物盗走,后变本加厉将窃得的赃物以原价7折的价格挂于某网络二手平台上售卖,涉案金额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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