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 共话全球法治引领与司法保障创新
近日,以"大数据时代全球法治引领与司法保障创新"为主题的上海司法前沿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科技园会议中心召开,主要围绕"网络空间治理与信息网络犯罪规制"、"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全面构建与司法衔接"、"电子证据的获取、审查与认定"三大专题展开讨论,旨在实现法治引导促进数据合理利用,有效保障数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第一单元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吴亚安法官从三个方面论证涉及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更侧重于物权。他认为,首先,虚拟财产并非想法,不具有原创性,可由私人发行,不符合知识产权特征。其次,游戏币等虚拟财产与有型物品具有相似性,不存在相对的债权主体,不符合债权的特征。最后,虚拟物品具有动产属性,持有人有能力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虚拟物品,并排他性控制。此外,吴法官从保护持有人利益视角认为应当认定虚拟财产构成个人合法财产。
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网络法学研究所郭旨龙研究员则认为,实现网络安全既需要关注本国法律体系改革,也需要关注国际动态。一方面其认为,中国、美国在网络犯罪定义、虚拟财产属性界定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为达成网络犯罪调查的共识,需要关注技术手段等具有共同特征的信息。另一方面,郭研究员认为在庭审程序数字化发展趋势下,证据需要进行类型化划分,并应当关注网络调查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据悉,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