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合法吗?员工承诺弃缴社保可以吗?
又到一年毕业季
一大批毕业生踏入社会的道路!
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少,很多时候容易踩坑!
试用期,往往不给缴纳社保!
这样是合法的吗?
答案来了!
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不合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本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海人社局综合 作者:上海本地宝 责任编辑: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