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宁!下月起你们的工资卡里将多出200块了
高温费发放的十个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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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四个月;
2、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3、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
4、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
5、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
6、高温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7、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8、多发高温费应兼顾公平合理原则;
9、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10、高温津贴不能替代职工的休息权。
除了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来袭,
我们还能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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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最高气温>40℃,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40℃>日最高气温>37℃,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37℃>日最高气温>35℃,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单位应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5、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6、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相信不少小伙伴认为,
只有室外工作,
才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但其实,根据相关规定: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工作场所温度在33℃及以上
的从业人员,
都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
企业可发可不发?
高温津贴,
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
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
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虽然200块钱不算太多,
但买点水果茶还是可以的,
这样算下来,还是很不错的,
毕竟是要拿钱了,
谁看到钱不会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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