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补偿水平低的公立医疗机构,经考核药占比、患者结构等评价结果后,按照“部分预拨、年中评价、隔年清算”的原则,实施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其改善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目前市财政已核拨0.96亿元过渡性补助,2017年安排了1.5亿元补助预算。
对补偿水平低的公立医疗机构,经考核药占比、患者结构等评价结果后,按照“部分预拨、年中评价、隔年清算”的原则,实施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其改善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目前市财政已核拨0.96亿元过渡性补助,2017年安排了1.5亿元补助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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